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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常见事故类型及教师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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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常见事故类型及教师的义务幼儿园教师权益探究, 近几年以来,幼儿园里幼儿伤害事故日益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一方面是由于人们的法制意识提高了,另一方面是由于关于学校方面的立法也在不断的发展和完善。教师再也不能凭以前的经验从事教学工作了,高度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既是教师职业道德的要求,又是现行教育法律的规定。
  
一、 幼儿园常见事故类型
   1、幼儿游戏时受伤。
   这种情况一般都是意外事故引起的,即便教师在现场,学生的伤害也是不可避免的。幼儿在活动中很难对自己的行为进行有效的控制,幼儿活动时不小心绊倒,相互之间的碰撞以及其他的伤害都是不可避免的。但教师如没有尽自己职业"谨慎"的义务,就很难证明自己是没有过错的。据扬子晚报20xx年5月13日报道的儿童朱某状告南京港务局幼儿园及其开办单位赔偿纠纷一案就说明了这一点。1997年4月28日,不满5岁的朱某在幼儿园摔了一跤,老师随即带他到医院检查,发现朱某右肱骨髁骨骨折。后虽经多家医院治疗,朱某的右膀关节仍失去功能。法院在审理中认定,朱某在幼儿园摔伤致残,是幼儿园看护不力所致,幼儿园负有过错责任,对原告损伤所造成的损失应该承担民事责任。判决幼儿园赔偿朱某人身损害经济损失55906元,精神补偿费20090元。
   2、因教学设施原因引起。
  如滑梯、攀登架、小城堡、海洋球、蹦蹦床、秋千、压压板等大型的玩具年久失修,存在着安全的隐患,一旦发生事故,幼儿园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幼儿园如未及时更换已经陈旧老化的器械,形成事故隐患,而教师又未尽注意义务,发现存在的问题,监督幼儿的活动,就很容易发生事故。此外,幼儿园校舍中楼房占大多数,学生在教室、楼道、走廊内的安全,学生上下楼梯的安全,也是幼儿园容易出事故的地方。据江淮晨报20xx年4月25日报道,合肥市六安路小学学生刘晶晶坠楼身亡,校方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等共9万元。新浪网站20xx年08月11日披露,义乌一幼儿园因滑梯未固定牢,导致少年何某在攀玩时,被翻倒的滑梯击倒身亡。
   3、儿童走失。
  儿童走失属幼儿园严重事故。儿童走失说明幼儿园管理的失误,教师未尽看管之职。儿童在幼儿园的期间是指学生从踏入校门到离开幼儿园这段时间。在这段时间,教师应该象家长一样,看管学生。学生离校必须经过教师的同意,或者学生家长的允许方可。
   4、由于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原因所造成的。
  体罚是指教师的行为造成学生人体损害的一种行为。广义的体罚还包括变相体罚,如罚学生下蹲起立,罚学生吃喝有害身体健康的东西,还有罚站、罚跪、罚冻等形式。研究证实,挨打的学生常常情绪不稳定,缺乏自尊心。 据生活日报20xx年5月22日报道 ,郑州市凤凰台村小神童幼儿园想出了一个奇招对付顽童----用针扎。老师就拿出一只注射器,吸上水后作注射状吓唬小孩。对一些在排练演出节目时动作总也做不好的孩子,"执法严明"的老师便在孩子的手背上扎了针,有的孩子还挨了两针。
   5、学生被他人接走。学生被他人接走,可能是处于某种目的,会致学生于不利的境地。如遇学生被拐买,敲诈勒索以及其他不利的影响。教师对来接学生的家长要多留个心眼,决不能被坏人有可乘之机。1992年产能力月28日某市胜利小学吴琼被一个陌生人接走,后被杀害。(张维平:教育法学基础,辽宁大学出版社97、8)
6、外来人员的侵入。
  幼儿园的门卫制度不严,外来人员容易趁人不备,溜进幼儿园,造成不应有的损失。浙江省衢州市就发生
不错的歹徒闯入某小学的事件,歹徒将在校的二位学生从三楼摔下来,致学生一死一伤。
   7、幼儿园组织校外活动引发的事故。外出活动,如果组织不够严密,教师思想上麻痹大意,偶发事件将会不期而遇。
   8、学生自身原因所致。很多的场合下是由于学生身体的状况而产生的,如学生患某种疾病,体质弱、身体残疾等。

   二、处理幼儿伤害事故时责任划分的法律依据
   教师是实施教育活动的主体,也是教育工作的专业人员,由于教育工作的专业性,教师在教育活动中负有防止学生的身体或生命因教育活动而遭受侵害的义务。教师因过失行为而导致伤害事故发生的,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这里的过失在本质上,可认为是一种"业务过失标准"。法律中将这种过失原因归类为过错责任, 幼儿园在学生伤害事件中是否有违法、违规、违纪等行为,即幼儿园在事故中是否犯有过错或失误是幼儿园承担责任的前提。如果幼儿园的过错直接或间接地导致了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那么幼儿园要负责相应责任。反之,幼儿园可不负责任。过错的大小是幼儿园承担责任大小的依据。过错很大部分来自于教师的疏忽(当然,也有的是故意行为所致),教师的过失行为导致幼儿园在处理很多的学生伤害事故时,不得不化了很多的冤枉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60条具体解释了儿童损伤事件的责任问题:"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受到伤害或者给他人造成损害,单位有过错的,可以责令这些单位适当给予赔偿。"根据法律,处理责任事故的前提是分清幼儿园在事故中的过错,并根据过错大小承担相应的责任 。根据法律,幼儿园对学生负有三项责任:①教育责任;②管理责任;③保护责任。教育是幼儿园的主要职能。管理是服务于教育的职能,是幼儿园为达到教育目的而采取的方式和手段。保护是幼儿园行使教育和管理职能的前提条件。幼儿园只有保护学生安全,才能实现其教育目的。教育虽然是学校的主要职能,但就责任的性质来说,教育责任说到底不是一种法律责任,而是幼儿园的职责和功能,管理失范和保护不周才是承担法律责任的依据。幼儿园只有保护学生安全,才能实现其教育目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章"学校保护"具体讲述了学校对学生的保护责任。学校保护最终是要通过学校的内部管理行为来实现的,在教育教学活动过程中教师应忠于职守,履行自己的职责,尽量避免事故的发生。
   教师注意义务的时间范围应从学生踏入校门算起一直到离开幼儿园为止这段时间内。包括学生上课时间、课间活动时间、课外活动时间。我国的教育法律法规虽然没有明确规定教师在课余时间对学生的看管责任,实际上幼儿园应该根据学生年龄的大小,安排相应的教师看护学生。台湾、香港、澳门的教育法律都规定了教师课余的看管责任。在美国各州学校委员会立法对教师的责任作了具体化的规定,如对正常规模的课堂监管,不允许教师随意离开课堂,甚至规定教师在课间、午饭时间的监管责任。如果幼儿园未安排教师在课余时间看管、监督学生,事故发生后,幼儿园很难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当然在校时间还包括住宿时间,幼儿园应安排教师在其他活动时间值班,尽保护之责。    由此可见,幼儿园发生的幼儿人身伤害事件,其赔偿责任大小是根据幼儿园、教师的过错来确定的,教师如果按照国家的法律规定以及幼儿园的规章制度尽了职责的,可以减少或避免其责任三、教师的义务。根据过错责任的原则,教师要在事故发生时免除自己的责任,就必须尽自己的注意义务,这些义务主要体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教师要按照教学常规来进行教学。教师要严格按照《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的规章制度对幼儿进行教育,不能以超出幼儿接受能力方式进行教学。在正常的教学活动时间里,特别不能出现擅自调课,不请假而离岗,请人代岗的现象。出现事故,及时采取有利措施进行抢救。教师如在应在岗期间不在岗,未能了解事故发生的情况,出现事故没有采取有利措施进行抢救,不及时汇报,不按照教学常规来教学,都可能产生不利的法律后果。
   2、外出活动注意义务。《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2条规定,幼儿园组织学生集会,文化娱乐、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要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按民法原理而言,这也是由于当事人的先行行为所产生的义务。组织外出活动的时候,一定要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组织者要配备足够的教师,出发、集合、分散活动都事先要有计划,确定好详细的活动方案,确定具体的责任人。
   3、了解幼儿健康状况。调查幼儿的身体状况,建立幼儿健康检查制度和幼儿健康档案,以防事故的发生。教师要根据学生的身体状况安排具体的教育教学活动,对体质特殊或有疾病的学生给予适当的照顾。
   4、定期检查教育活动场所、安全设施,提供安全卫生的学习环境。《教育法》第26条、第73条,《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6条、第52条明确规定,学校建筑物和其他设施要符合标准,保证学生在校内的人身安全,如果明知校舍或其他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人员中大伤亡的,将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教育法》第44条,《未年人保护法》第32条都要求学校给学生提供安全的体育活动设施和卫生的校园环境。幼儿园要保证学生的饮水、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预防各种疾病在校内传播、流行。教师发现学校的教学设施存在安全的隐患时,要及时汇报,让幼儿远离危险设施,避免幼儿在危险的条件下活动。
   5、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对于教师因故意行为造成学生伤害的,法律也有相应的责任规定。《中华人民共
不错的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或者变相体罚,情节严重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进一步指出:对体罚学生情节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事故发生后照顾及通知的义务。幼儿对于自己身体、健康的照顾,不具有充分的判断能力。为了防止幼儿在发生事故后,因为疏于照料致所受到的损害,发生扩大或恶化的情形,教师应该在发生事故后,对幼儿进行必要的照顾保护并即刻通知幼儿家长或监护人。教师要主动与家长联系,认真吸取意见和建议,取得支持和配合,既是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也是教育法律的规定。在幼儿园的管理中,幼儿园应及时将学生走失,被他人接走,幼儿生病及受伤等情况及时通知其家长,疏于通知所引发的事故由谁承担?从过错责任来看,显然是存在因果关系的,幼儿园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幼儿园事故概念界定及发生的原因
   幼儿园事故概念界定
幼儿园事故,是指入园儿童在幼儿园期间和幼儿离园集体活动而处于幼儿园管理范围内,所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它主要是幼儿在幼儿园中发生的人身伤害,也包括虽不在园内,但属于幼儿园组织的活动(如春游、秋游、节假日的庆祝活动等中发生的人身伤害。在幼儿园的日常生活中,出现了幼儿事故后,就幼儿园、幼儿家长和肇事者之间各应承担哪些责任困扰着幼儿园园长。因此,了解幼儿园事故处理的法制问题就显得十分必要。
   幼儿园事故发生的原因
   幼儿园事故发生的范围、种类是及其复杂的,有的与幼儿设备、设施有关,有的与教职工的保育、教育有关。    管理不善、制度不严是幼儿园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有的幼儿园虽然有较完备的规章制度,但未能严格执行。如有的幼儿园门卫管理不严,出现陌生人出入的情况,造成不良甚至是严重的后果。有的幼儿园不能合理地建章立制,没有严格的门卫制度、饮食卫生制度、交接班制度、安全制度等,致使管理出现漏洞、造成严重后果。
   有的幼儿园设备陈旧、老化,如大型玩具年久失修,虽然教师强调幼儿不能去玩,但较无控制力和不能感知危险性的幼儿仍上去玩,结果滑梯不稳摔成重伤。因此,在这类事故中,幼儿园是有责任的,违背了严禁幼儿园内设置威胁幼儿安全的危险建筑物和设施和规定。
   在教职工实施保育、教育过程中,也常出现一些故事,如因玩忽职守、责任心差而造成的幼儿伤害,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而造成的伤害;违反《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管理条例》,没有合理安排和选择教育内容和方法,违背幼儿教育规律,造成幼儿不堪重负,妨碍了幼儿身心全面发展;在户外活动及园外活动中,因为安全措施保障不力而引发的事故等。 预防安全事故的策略
   幼儿期是身心成长的奠基期,是教给幼儿有关健康与安全的基本知识和技巧的理想时期,幼儿若能在这段时间建立正确的态度,养成良好的习惯,就会避免许多危险事的发生(包括上述案例)。
   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主要使幼儿在日常生活中学习怎样注意安全,保护自己,避免受伤害。    幼儿日常活动的场所,主要是在家里、游戏场所中和道路上。在家里,如学习正确使用家庭设备或用品(家具、餐具、刀剪等的使用,门窗开关等);防止中毒(远离清洁剂、杀虫剂、不乱吞药物等);防盗(由成年人应门,外出时关紧门窗等);火警发生的应充措施。
   在游戏场上,幼儿显得格外活跃,也特别容易受伤,教师需要辅导他们安全地进行游戏活动,如正确使用游戏设备(攀登架、滑梯、三轮车等);遵守游戏规则;有需要时懂得向教师求助。
   在道路上,如学会正确使用行人交通安全设施(人行道、行人天桥、隧道等);认识搭乘交通工具时要留意的事情(候车时让在安全的地点,行车时注意车门开关、紧握扶手、勿控身窗外等);对陌生人的搭讪提高警觉;迷路时懂得向警察求助。
   意外事件,重则威胁幼儿的生命,轻则使他们受伤。因此,教育幼儿对可能性存在的危险提高警觉,学会保护自己,并且采取一切有利于幼儿安全活动的措施,是我们每一位家长和教师的神圣的责任和应尽的义务。任何放松和疏忽对幼儿的安全教育,都是对下一代极不负责任的表现。血的教训不能漠然视之,酿成悲剧悔之晚矣。
   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是一项长期的教育工作。教育时,要注意兼顾幼儿身体上和心理上的健康与安全;强调正面教法;启发幼儿的主动性的积极性,着重实践;信息要清晰明确。有的教师或家长为了防止幼儿去做危险的事,往往会不自觉地采用类似恐吓的手法。例如发生了幼儿误食药丸引致中毒死亡的事件,教师和家长就要再三提醒幼儿服采用正面的教法就是要尽量避免用禁止式的手法,同时要加强教育,让幼儿学会做某些事情,知道正确使用物品的方法。有的家长或教师喜欢用禁
不错的止式的方法,例如告诉幼儿"不玩火""不把手指插入电插座的孔内""不用绳索套在颈项上""不探身窗外""不拿滚烫的东西"等。禁止其实是一种消极的做法,很可能还来不良的效果:幼儿原来并没想到要做的事,经成年人一提起,反而刺激了他们的好奇心,想尝试一下,这就弄巧成拙了。 幼儿园事故的处理原则及不同主体赔偿责任
   在处理幼儿园事故问题时,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待,遵循谁有过错,谁承担赔偿责任的法律原则。在幼儿园事故中,涉及赔偿的主体主要有三个:一是幼儿园,二是监护人,三是保险公司。
   (一)幼儿园赔偿责任
   包括因幼儿园过错引起的伤害赔偿,也包括因教职员工过错引起的伤害赔偿。后者赔偿是先有幼儿园代替教职员工赔偿,然后幼儿园再对教职员工进行行政处分式追偿。根据幼儿园事故发生的原因、情节、过错情况,幼儿园赔偿可分为完全责任、部分责任和免除责任。
   1、完全责任。过错全在幼儿园。如前不久电视上报道的:某幼儿园教师随便带着幼儿进入食堂,在无人注意的情况下,幼儿园不慎绊倒,掉进沸水的锅中,造成严重烫伤的后果。
   2、部分责任。即幼儿园事故的发生,其过错一部分是由幼儿园或教职工引起的,一部分是由幼儿或其他因素引起的。如:幼儿在课间追打,教师在旁看见,虽制止但并不得力,酿成事故,那么教师应负一定的责任。
   3、免除责任。指幼儿园事故的发生,纯由幼儿自身原因引起,或属意外,不可预料。如某幼儿患有某种疾病或属特殊体质,家长并没有告诉幼儿园或教师,幼儿园或教师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实施教育教学活动,造成伤亡,幼儿园并无责任。
(二)监护人赔偿责任
   指幼儿给他人造成损害时,应由监护人代为承担赔偿责任。这里要弄清什么是监护人的范围责任。
   所谓监护,法律上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和人身、财产权益依法实施保护人是监护人。我国目前采用种设定监护人世间方式:
   一是法定监护人。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有三类:(1)近亲属。包括父母,无父母或父母丧失监护能力的,由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兄、姐承担。(2)近亲属以外的其他关系密切的亲属或朋友,但必须经"未成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3)在没有上面两类的情况下,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民政部门可作为法定监护人,从现有法律规定的监护人来看,幼儿园并不是幼儿的法定监护人。
   二是指定监护人。即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在近亲属中指定。因此,幼儿园也并非指定监护人。
   三是委托监护人。最高人民法院1989年4月2日《关于规程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执行)》第22条规定:"监护人可以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因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需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由监护人承担,但另有约定的除外;被委托人有过错的,负连带责任。"根据这一"意见",幼儿入园时,其家长从未将监护职责委托给幼儿园或教师。即使有委托的幼儿园或教师有过错,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无过错,则应当由监护人承担,而不是由幼儿园或教师承担。寄宿制幼儿园的管理事宜,应当由家长和幼儿园签订委托合同为宜。(可参阅案例二、三、四)(三)保险公司责任
  幼儿在幼儿园内发生人身伤亡,保险公司依据投保人与保险公司所签合同的险种、险种条款,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安全措施: 日常生活怎样防火
  在生活中防火,最重要的是不做可能引起火灾的事情,不做违反有关防火规定的事,要努力做到下几点:
  小朋友不玩火柴、打火机,以免发生烧伤,甚至引起火灾而导致身亡。
  在屋里点燃蜡烛时,要注意安全。蜡烛和油灯是可以转移的火源,稍不小心就会引大火。不要拿蜡烛到床底下、低矮的地方去寻找东西,以免引燃其他东西。
  不要在炉边玩火,不要把木材等易燃物品放在火炉旁边,以免引起火灾。如果在炉边玩火,容易被烧伤,要是易燃物起火了,引起火灾,那后果就更严重了。
  夏天点蚊香要注意防火。蚊香燃烧的温度同点燃的香烟头很相似,约700左右。这样的温度,超过了纸张、木材、棉麻纤织物等可燃烧的燃点,足以把这些东西点燃。所以,晚上点燃蚊香时,注意不要靠近窗帘、蚊帐、床单和衣物等可燃物,以免风吹动时,使这些可燃物飘移到蚊香火头上,引燃后蔓延成火灾。蚊香一定要固定在专用的铁架上,不要把点燃的蚊香放在木椅、纸箱等可燃物上,以免起火。
  不要在仓库旁边玩火。仓库是存放物资的地方,一旦发生火灾,损失就更大。因此,所有的仓库都严禁烟火。同学们千万不能到仓库附近去玩火。
  不要在森林中玩火。木材是易燃物,森林一旦着火,就会引起森林大火,很难扑灭,会造成惨重的损失。
  不要学吸烟、乱仍烟头。吸烟对人体健康有害。吸烟的人随手乱仍烟头还会引起火灾。 科学地看电视
  确定正确的距离和姿势:家长应为孩子确定一个正确的看电视的距离和姿势,以保护孩子的眼睛和使身体不受损害。
  电视机安放的高度:应在荧光屏中心与观看者的水平视线下3-5公分,避免因仰视或俯视而引起的
不错的颈部肌肉疲劳。   人与电视机的距离:人与电视的视距应为电视机屏幕对角线长度的5-10倍,视距过近或过远,都易发生疲劳,使视力受到影响。如果房间小,大彩电会给孩子视力带来影响。因此,应该根据自己家庭电视屏幕的大小和住房的大小,为孩子看电视确定距离。
  观看座位最好偏离荧光屏的正中线,成30度左右角度,以免荧光屏强光激,引起眼疲劳。
  选坐高低合适的椅子,同时注意姿势:切勿让孩子躺在床上或斜靠在家长怀中看,以免引起斜视和脊柱弯曲。   帮助选择电视节目内容并适时进行指导:家长应将电视作为促进孩子身心健康发展的教育工具,帮助孩子选择那些适合孩子特点、有利于培养孩子健康情操的节目。禁止孩子观看不适应孩子特点,有损于孩子身心健康的节目。      注意晚间不能让孩子看武打和带恐怖色彩的片子:因为孩子神经系统娇脆,有的孩子看了暴力片或有鬼怪形象的电视,促使孩子神经中枢呈现紧张状态,引起睡眠不安、作噩梦等,影响身心健康。
  限制时间:家长应为孩子看电视限定时间,平时少看,周末多看一点,到了休息时间,即使家长自己特别喜欢的节目,也要"忍痛割爱"。或者陪着孩子睡,或者等孩子睡着了再看。
  白天看电视,应用深色窗帘遮窗;晚上观看时,应开小灯:以免明暗反差太影响视力。
  看完电视后要洗脸。因为荧光屏在电子束的轰击下会产生静电,静电对空气灰尘的吸引作用,使荧光屏周围空气中灰尘和微生物的含量大大增加,洗脸有益于健康。 救火安全须知 (一) 如果楼里着火了,但自己家里还没有着火,要沉着冷静,赶快关闭通向燃烧区的门窗 (二) 楼内着火不能开门 (三) 只有烟雾未见火苗可以开门 (四) 可使用灭火器灭火 (五) 如果发生了大火,首先要报警 (六) 如果你被火围困了,可向窗外呼救 (七) 如果在宽敞的楼层内起火,浓烟滚滚看不见人,你可趴下呼救 (八) 如果火蔓延到房门要及时用水泼身上 (九) 楼内起火后,不要乘电梯 (十) 如果楼梯已起火,楼房不高,可以用绳子或撕床单连结成长布条系在窗框上慢慢下楼 (十一) 如果你身上着火了,千万不要奔跑,要赶快把衣服脱下,或躺在地上把火苗压熄 (十二) 在野外,如果发生火灾,可用树枝扑打,及时用沙土压火苗 防烫安全须知
1、一般发生烧烫伤后,首先用自来水冲洗,使皮肤降温,保持伤面清洁。如果起泡了,不要把水泡弄破,以防感染。对轻度伤可以涂上红花油、烫伤膏,不要涂红药水、紫药水等带颜色的药,也不要抹豆油、酱油以免留下伤疤。
  2、如果是化学烧烫伤,例如石灰烫伤,要彻底冲洗创伤面,把石灰清除掉,再及时到医院上药治疗。
  3、如果是大面积烫烧伤,要用干净的布或衣服将伤面盖上,以防感染并迅速送医院抢救。 触电后如何处理 1.首先要在最短的时间内使触电人脱离电源。
  在室内可以迅速拔下插销,把总电闸拉开更安全。千万不要先用手去拉触电者。
  在室外,要用木棍、竹竿等绝缘的东西挑开电线或把触电人拨离电源处。不要用手直接去拉电线或触电人,以免触电。
  2.触电人如果出现昏迷、呼吸困难,先要做人工呼吸。常用的人工呼吸方法是俯卧压背法,但口对口吹气人工呼吸法效果最好。如果有条件,可以立即输氧。如果触电人的心脏停止跳动了,还要做胸外挤压,赶紧送医院抢救。 隐患: 哪些因素可导致眼部受伤
  电子闪光灯:成人的眼睛受到强光刺激时,通过眨眼来阻挡光线射到眼底,分泌眼泪、缩小瞳孔、调节视网膜感光强弱,以保护视力。但对于幼小儿童来说,眼睛在生理及解剖结构上发育不完全,处于不稳定状态,所以孩子受到强光刺激时,还不善于调节。强烈的电子光束会对视觉细胞产生冲击性损伤,影响孩子的视觉能力。而且这种损伤的程度同电子闪光照相机拍照时的距离有关,照相机离眼睛越近,损伤越大。专家建议,对6个月内的婴儿,要避免使用电子闪光照相机,而改用自然光来拍照,注意避免耀眼的光线直射孩子眼部。
  眼外伤:致伤物多为身边易得到的东西。9岁以下儿童的致伤物多为木竹、刀剪、灰石、碗渣、玻璃等,且致伤的多为女孩;又因为人们多用右手,9岁以下儿童玩耍时多是右侧靠前,且不具备防御心理和能力,所以失手易伤右眼。   电光性眼炎:是因为孩子对工人进行电气焊的强光非常好奇,长时间地观看,以致受到紫外线的强烈刺激造成的。发生电光性眼炎多是在夜间。一般是眼睛受到强光刺激后6至8小时发病。起初感到眼睛发磨,眼内有异物感和刺痛,随之有充满沙粒感的疼痛、怕光、流泪。眼睑有不同程度的水肿,角膜浑浊。 不良习惯导致鼻出血 哪些因素导致鼻出血呢?
  挖鼻:鼻腔前方黏膜下的血管很多,相互交叉呈网状,血管既细小又表浅,如果不断挖鼻,就会导致血管破裂、出血。
  鼻外伤:孩子不小心跌倒,鼻子着地,或者开玩笑,鼻子被碰撞,使鼻腔黏膜下血管自然破裂、出血,也是鼻出血的原因之一。
  食物不当:过多食用一些性热火重的食物,如巧克力、补药等,使孩子体质升火,也是造成鼻出血的原因之一。   此外,鼻炎、鼻窦炎、急性发热性疾病、血液性疾病、鼻咽癌均能引起鼻出血。 宠物--现代社会的安全隐患 不少人家都喜欢养猫。一般情况下,猫是不伤人的。但是,当它被你逗着玩耍而失态时,或者当它在发情期与异性玩耍而遭到干涉时,就会伤人。所以,饲养家猫,不仅要掌握它的特性,而且在逗它玩耍时也要注意它的脾性,以防伤人。
  玩狗要特别注意防狂犬病。疯狗咬人会使人传染上狂犬病。这种病传播面很广,野兽中狐狸和狼是主
不错的要传播者,家畜中狗是主要传染源。狂犬病病毒通过被咬的伤口侵入人畜体内,由血液播散全身并主要侵害大脑,引起发病。   疯狗的症状:狗得狂犬病(即发疯了)发病初期,躲在暗处不接近人,不听 呼唤,连主人强拉它也咬人。过两天后,它就到处乱跑,常狂暴地咬伤人和畜,夹着尾巴,流很多口水。过三四天后,全身麻痹,不再进食,伸着舌头流口水更严重,最后躺在底上再也起不来了。 家用电器是孩子最易接触到的危险隐患   吃人的"电老虎"   电插板插孔不是插小手指头的;
  电线脱落,孩子千万不能用手去拿;
手上带水去插插座或操作电器是非常危险的;
  湿抹布擦电器很容易被电击;家用电器未修好的时候,千万不能去动;
  家用电器使用不当:接上电源的电吹风一旦落入水中,就会造成短路,即电吹风的电源呈关闭状态,如果人接触电吹风或电吹风掉入的水,就会造成人身伤亡;
  热得快:正确的使用方法是先把热得快放入罐满水的壶中,再插上电源。水开后,应先关闭电源,再把热得快从壶中取出。若方法不正确,很容易造成危险。
  电熨斗:熨衣服时,中途离开,要竖放熨斗,若时间很长,应切断电源。否则,很可能会毁坏衣物或造成伤亡事件。
  电风扇和洗衣机:电风扇转动时不能用手去擦风扇或把手伸到风扇的叶片上,洗衣机转动时也不能将手伸进去取衣物,否则会造成伤害事件。
  人被疯狗或患狂犬病的家畜咬伤以后,发病的机会也很多。被咬后会不会发病,与咬伤的部位,创伤的程度,咬伤后对伤口的处理及时不及时,以及当时穿的衣服厚薄等,都有很大关系。人被狗咬伤后,应在2小时内及时处理伤口。用2%肥皂水彻底冲洗伤口,至少要冲洗半个小时。然后,用烧酒、75%的酒精或25%的碘酒,擦涂伤口。处理完伤口必须迅速报告卫生防疫部门,注射人用的狂犬疫苗,预防发病。发现被咬人有异常,病情发作,应立即送医院治疗。
  狂犬病的潜伏期较长,最短的8天,长的达几个月甚至1年。人和畜被疯狗咬后,是否被传染上狂犬病,一定要仔细观察,千万不能大意,一般情况下,被咬的伤口离头部越近,伤口越严重,发病的可能性就越大,潜伏期就越短。   北京等城市限制养犬并作了严格规定,小朋友要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养狗要到公安机关去登记、注册,领取犬证、犬牌;不得携犬进入公共场所;不得携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包括电梯;观赏犬出户要挂犬牌、束犬链,由成人牵领;要在规定的时间内遛犬;要定期为犬注射预防狂犬病疫苗,养犬不得侵扰他人的生活;狗如果乱咬人出现异常现象,要及时送往犬类留检所进行检疫观察;发现狂犬要立即处理。 喝饮料也是一门学问
  目前的饮料中大多都含有过多的糖份,摄入过多糖份会使体内脂肪堆积而发胖,同时降低食欲,从食物中摄取的其他营养及碘、钙、铁等减少,长此以往势必造成体质下降,营养不良,发生在儿童身上的许多病,如龋齿、近视、软骨症、脚气病、多动症、消化不良等往往与摄入糖过多有关。
  目前饮料中,添加碳酸、乳酸、柠檬酸等酸性物质的较多,健康人体应略呈碱性。由于近年来人们摄入的肉、鱼、禽、蛋等动物性食品比重越来越大,许多人的血液呈酸性状态,如再摄入较多的酸性物质,使血液长期处于酸性状态,不利于血液循环,人容易疲劳,免疫力下降,各种致病微生物乘虚而入,人易感染各种疾病。
  市场上出售的饮料有很多是易拉罐包装的,易拉罐是用铝合金制作的,内层涂一层保护涂料。但由于部分罐壁保护涂料不完全,使铝合金与饮料接触,铝逐渐溶于饮料中。若常饮易拉罐饮料,就会摄铝过多,对身体产生副作用。   许多饮料中都加入了色素、香精、固形剂以及苯甲酸、山梨酸等防腐剂。长期饮用这些饮料,对孩子的健康有害无益。 谈谈幼儿自我保护能力的培养 石岚幼儿园 蔡颖 王惠琴 姚红   幼儿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他们的健康和安全时刻牵动着父母、老师和许多人的心。
  幼儿期的孩子活泼、好动,有强烈的好奇心,他们什么都想看一看、摸一摸。然而,他们的能力和体力都十分有限,动作的灵敏性和协调性较差,又缺乏生活经验,因此,幼儿常常不能清楚地预见自己行为的后果,往往会诱发危险因素,对突发事件不能作出准确的判断。当处于危险之中时,也缺乏保护自己的能力。
在我们对幼儿园保育工作的调查现状来看是不尽人意的,表现在:1、幼儿园方面:虽考虑了环境创设中的安全因素,但忽略了保育环境创设的教育因素。2、教师方面:在怕出事故的思想影响下,对幼儿管头管脚,把幼儿置于被动的地位。3、幼儿方面:新中班幼儿自我保护意识较差。如:100%的幼儿在活动中不能自己调节活动量;87%的幼儿在感到不舒服时不是哭就是什么也不说;73%的幼儿走楼梯时喜欢顺扶手往下滑或是还剩两格就往下跳等。
  由此看来,教师不仅有责任保护幼儿的生命安全,避免让幼儿接触不安全的环境,而且应该通过优化幼儿园的保育环境,对幼儿进行初步的、最基本的安全指导和教育,来逐步提高幼儿预见危险、排除危险,保护自己的能力。    一、确立幼儿自我保护能力的培养目标。
  目标是一种期望,是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我们根据幼儿生活需要和社会化人的素质要求,在生理和心理上确立了幼儿自我保护能力的培养总目标。然后根据总目标分解制订了相应的分目标,并将这些分目标分段安排在中班到大班的四个学期中完成。我们紧紧围绕目标进行培养,确保了目标的顺利完成。
  二、创设良好的生活环境,提高幼儿自我保护的意识。
  著名教育家布罗菲、古德和内德勒为幼儿园环境设计提出了11个目标,其中有"能关注幼儿的健康和安全","有积极的情绪氛围,促进幼儿自信心发展"等。因此,我们首先精心创设了相应的物质环境,对幼儿进行生动、直观、形象而又综合性的教育。如:我们将原先是水门汀的活动场地修建铺上了绿草坪,为幼儿
不错的提供了安全的活动场所。在幼儿园的楼梯口、转弯角,我们都贴上了安全标志,时刻提醒幼儿注意安全。在活动室,我们还设立了专门的"生活角",为幼儿提供一些录音、图书、图片。"哪个孩子习惯好"的图片是让幼儿寻找书写习惯最正确的孩子,找到后贴上五角星,这样时刻提醒幼儿注意保护视力。在每周一次的"餐前卫生小广播"节目中,保健教师还将自我保护的内容编成小故事讲给小朋友听。其次,我们还创设良好的心理环境,以民主、平等的态度对待幼儿,体谅和容忍幼儿的所作所为甚至过失行为,给幼儿以安全感和信任感。
  
三、培养幼儿良好的生活习惯,促进自我保护能力的发展。
  良好的生活习惯与自我保护教育是紧密结合、相辅相成的。例如:正确有序的穿衣服能保护身体,鞋带系得牢固可避免跌倒摔伤,热汤热水吹一吹再喝能避免烫伤,吃鱼把鱼刺挑干净能免受咽刺之痛,吃饭不嘻笑打闹可避免气管进异物。我们平时非常注意幼儿这些生活小节的训练,孩子能做的事就让他自己做,决不包办代替,这样,孩子在自己的劳动实践中建立起了良好的生活习惯,从而起到了自我保护的作用。
  四、通过生活和游戏活动,学习和巩固一些自我保护的方法与技能。
  《生活》课程是对幼儿进行自我保护教育的重要内容。为了教育幼儿"不玩尖利的东西",我们设计了"手指划破了"这一活动,通过观看图片,让幼儿讨论"手指为什么会划破?手受伤了会给我们的生活带来哪些不方便?手受伤后该怎么办?"然后让幼儿实践操作,学会正确使用剪刀、游戏棒等尖利物的方法。活动后经测试90%的幼儿基本达到教育目标。又如,为了教育幼儿"感到不舒服,主动对老师说",我们设计了活动"生病以后"。通过观看情景表演,让幼儿明白如身体的某个部位不舒服一定要及时告诉成人,以免耽误病情。活动后经测试80%的幼儿达到教育目标,增长率达到67%。游戏是幼儿最喜欢的活动,将自我保护的学习内容融入游戏之中,能使幼儿在轻松、愉快的气氛中巩固生活技能。如:将"橡皮膏朋朋"的故事编成表演游戏,在"小舞台"游戏中进行表演;在自由活动时和孩子一起下"好习惯棋"等,孩子自我保护的技能在游戏中得到了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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