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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与元九书》看白居易诗歌的矛盾与得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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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与元九书》看白居易诗歌的矛盾与得失诗词赏析,【作者】 肖旭

  在群星璀璨的唐代诗坛上,白居易是继李白、杜甫两颗巨星之后最辉煌的明星。这不仅仅是因为他写下了数量上占唐代诗人第—位的二千八百多首诗,且其中不乏至今脸炙人口的名诗佳句,还因为他继承了从《诗经》到杜甫的现实主义传统,掀起了现实主义诗歌运动——新乐府运动。他的至今还有巨大参考价值的现实主义诗论,对这一运动起了极其重要的指导作用,这是白居易的独特贡献。

关于白居易现实主义诗论中“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的名言,他的诗歌必须为政治服务的核心思想,以及他的诗歌是现实的反映的文学观点,人们已讲得很多,研究得很深了。这里只是就《与元九书》及白居易的其他一些现实主义诗论中的矛盾与得失谈—点肤浅的体会。

   一、为君与为民不能统一。

    白居易在《新乐府序》中曾说过他的写作目的:“为君、为臣、为民、为物、为事而作,不为文而作也。”诗人明确地把为君和为民放在一起。诗人的这种观点,与他的儒家正统思想是分不开的。白居易的政治思想是复杂的,历来的评论家早已指出,他的思想是儒、释、道三家合一。由于他的出身,所受的教育。社会地位以及生活实践,儒家的正统观念在他思想中占了主要地位。儒家思想有忠君尊王的—面,也有爱国爱民的—面,有积极进取的一面,也有消极独善的一面,白居易说过:“‘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仆虽不肖,常师此语”(《与元九书》)然而,儒家思想毕竟是属于封建统治阶级的一种意识形态,是为本阶级的利益服务的,白居易既然接受了这种思想,那么,由此而产生的关于诗歌理论的观点,便不可能不是为君、为统治者的。在中国古代文学批评史上,道家、法家之流是一贯反对文学艺术的,他们对文学艺术深恶痛绝,恨不得毁灭得干干净净。而儒家,从它的祖师爷孔老夫子开始,一直提倡文学,因为文学可以“兴、观、群、怨”(“兴”具有审美功能,指有感而发。是通过艺术形象去感染人、教育人。“观”具有认识功能,指认识社会人生。“群”具有教育功能,指通过艺术形象的教育、感染,以达到沟通、团结的目的。“怨”具有批评功能,指有感而发,反感而作。)“迩之事父,远之事君”《论语·阳货》),可以“成孝敬、厚人伦、美教化、移风俗”(《毛诗序》)。说到底,就是文学可以为政治服务,为统治者服务。白居易当然不能摆脱这种影响,他说:“圣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感人心者,莫先乎情,莫始乎育,莫切乎声,莫深乎义。诗者,根情、苗育、华声、实义”(《与无九书》)。诗人很清楚诗歌的特征:它具有感化作用,能帮助统治阶级感化人心,治理天下。他还说:“圣人知其然,因其言,经之以六义,缘其声,纬之以五音。音有韵,义有类。韵协则言顺,言顺则声易入;类举则情见,情见则感易交。于是乎孕大含深,贯微洞密,上下通而一气泰,忧乐合而百志熙。五帝三皇所以直道而行,垂拱而理者,揭此以为大柄,决此以为大宝也。”诗人认为,诗歌只要“之以六义,纬之以五音”,就可以沟通统治者和人民的感情和关系,就能“上下通而一气泰,忧乐合而百志熙”,这样,社会矛盾得到调和,于是“上下交相,内外胥悦”(《策材六十九》),统治者可以垂拱而理,稳坐金銮殿了。为了“上下交和,内外胥悦”,让统治者垂袖而治,白居易不但提出为君而作,还相应地提出了一系列措施:他积极建议组织采诗,使下情上达,上情下达。做到“废者修之,阙者补之”,“政有毫发之善,下必知也,教有锱铢之失,上必闻也”(《策材六十九》),不再使皇帝耳目闭塞,被小人包围,成为昏庸之君。他在《新乐府采诗官》一诗里说得很深刻:“君之堂兮千里远,君之门兮九重队君耳难闻堂上言,君眼不见门前事。贪吏害民无所忌,奸臣蔽君无所畏。君不见厉王胡亥之末年,群臣有利君无利”。白居易的忠君、为君之心,是十分明显的。我们无须为他的现实主义诗论讳言,不应该因为他写下那么多深刻揭露统治阶级罪恶,深切同情劳动人民的讽喻诗就只讲他为人民的—面,而恶视了或故意逃避了他为君的一面。

    但是,白居易毕竟是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他的儒家正统思想中也有爱民的一面。他不会忘记自己少年时期因家贫,父亲早死而尝到的艰难生活的滋味,他也不会忘记自己青年时期在颠沛流离中看到的人民的痛苦,听到他们在重压下发出的呻吟。他深切同情人民,一心要为人民说话。在“为君,为民而作”中,他强调的是为民。他勇敢地喊出“惟歌生民病,愿得天子知”(《寄唐生诗》)、“但伤民病痛,不知时忌讳”(《伤唐衢》)、“不畏权贵怒,亦任亲朋讥”(《寄唐生诗》)。这样自觉地,勇敢地愿做人民的歌喉,唱出人民内心的痛苦,称得上是中国诗史上的第一人。

    在白居易看来,为民与为君是能够统一的,两者之间并不矛盾。诗歌既要为统治阶级的政治利益服务,就要真实地反映民间的疾苦,人世的不平,揭露统治阶级内部的弊端。他认为只要写出了人民的心声,深宫的皇帝就会了解老百姓的生活状况,了解他们的愿望和要求,从而调整和改良政治措施,减轻人民负担,于是乎,“上下交和.内外胥悦”了。诗人实在是太善良,太天真了,在封建统治阶级与人民群众之间的利益根本对立的时代,在统治阶级日益腐朽,国势衰落,阶级矛盾十分尖锐的中唐时期,为君与为民这两个水火不相容的东西怎么能够统一呢?“救济人病,裨事时阙”,“上下交和、内外胥悦”,只是诗人主观上的良好愿望罢了。

    诗人这样说了,也这样做了。他写下了大量“唯歌生民病”的讽喻诗,用那枝犀利、辛辣的笔揭露社会的黑暗,痛斥统治阶级的残暴、贪婪,用饱含同情的笔墨写下了人民的疾苦。他讽刺的笔一直指向最高统治者——皇帝,他谴责唐宪宗的奢侈生活“后王何以鉴前王,请看隋堤亡国树!”(《隋提柳》);他痛骂那些官僚和将军的骄奢yin逸:“食饱心自若,酒酣气益振,是岁江南旱,衢州人食人!”(《轻肥》)。他嘲讽卑劣的官吏,“置州太守知不知?一丈毯,千两丝,地不知暖人要暖,少夺人衣做地衣!”(《红线毯》)。至于描写农民疾苦的诗就更多了。《杜陵叟》、《观刈麦》、《卖炭翁》,《新丰折臂翁》,《陵园妾》、《上阳白发人》等,或为身负苛租杂税重压的农民发出沉重的叹息;或为被宫庭使者抢劫一空的孤苦老人忧伤;有的写出了人民对战争的怨恨,有的唱出了被压在社会最低层,白白葬送青春、美丽的妇女的悲歌。

    正因为在现实中,为君与为民不能统一,这类诗当然遭到了统治阶级的憎恨。作者自己描述道““凡闻仆《贺雨诗》,而众口籍籍,已谓非宜矣,闻仆《哭孔戡诗》,众面脉脉,尽不悦矣。闻《秦中吟》,则权豪贵近者相目而变色矣。闻乐游园寄足下诗,则执政柄者扼腕矣。闻《宿紫阁村》诗,则握军要者切齿矣。大率如此,不可遍举。”(《与元九书》)。在《伤唐衢》之二中,他又说自己的诗使得“贵人皆怪怒,闲人亦非訾。”于是,他在皇帝面前失宠了。在宦官与旧官僚的勾结打击下,诗人在元和六年被左降为江州司马。诗人心里也明白是自己的诗得罪了权贵者之故,所以他说:“始得名于文章,终得罪于文章”(《与元九书》)。这是白居易的可贵之处,也是他的光荣。他生活中遭受的这个重大挫折,本身就雄辩地证明了他的“为君”“为民”而作是行不通的。

    二、内容与形式存在矛盾。

    《与元九书》中,有一段有趣的叙述:“闻有军使高霞寓者,欲聘娼妓。妓大夸曰:‘我诵得白学土《长恨歌》,岂同他妓哉?’由是增价。”白居易丝毫没有自夸,事实确是这样,他的《长恨歌》、《琵琶行》一出,不胫而走,传遍天下。王公、妾妇、牛童、马走雅俗共赏,无不争相传讯他的许多诗作一千多年来一直为人称道,其中很大一个原因是由于它们有极高的艺术性。

    但是白居易又说:“今仆之诗,人所爱者,悉不过杂律与《长恨歌》已下耳。时之所重,仆之所轻。”(《与元九书》)为何会有这种奇怪的不统一的现象呢?原因很多,但不可否认,其中也存在一个诗歌的内容与形式是否完美地统一的问题。大凡一个优秀诗人,他的诗能够得以流传不灭,他一定是讲究诗歌艺术的内容与形式的统一的。白居易也一样,他比较注意诗的内容与形式。他说:“诗者、根情、苗言、华声、实义。”又说:“因其言,经之以六义,缘其声,伟之以五盲,言有韵,义有类,韵协则言顺,言顺则声易入……”。他把诗歌写作过程比作植物成长过程,根是感情,苗是语言,花是声韵,果实是实义。这个比喻十分恰切,内容要靠形式表达出来,诗的感情也要靠语言形式表达,语言一定要音韵优美,才能“韵协而官顺,言顺则声易入。”诗人的许多诗按照这样的要求写了,成了不朽的佳作。在内容与形式两者关系中,他坚持把诗的内容放在第—位,要求语言,形式为内容服务。他反对离开内容单纯追求“宫律高”,“文字奇”,强调形式通俗,语言浅易。他说:“其辞质而轻,欲见之者易谕也;其言真而切,欲闻之者深诫也……”。他提倡质朴、通俗,是为了让诗歌发挥更大的社会作用。诗人认为,只要诗歌有政治意义和真实内容,即使形式粗糙些也比那些华丽空虚,形式精美的作品强。这种观点在《策材》六十八中表达得很清楚:“稂莠秕稗生于谷,反害谷者也;yin辞丽藻生于文,反伤文者也。故农者耘稂莠,簸秕稗,所以养谷也;王者删yin辞,削丽藻,所以养文也。……俾辞赋合炯戒讽谕者,虽质虽野,采而奖之;碑诔有虚美愧辞者,虽华虽丽,禁而绝之。”诗人的观点,有进步可取的一面,特别是“自大历以还,诗格初变,开、宝浑厚之气,渐远渐离。风调相高,稍趋浮响。”诗人所处的时代与大历十才子只隔几十年,受大历十才子影响,逃避现实,趋向形式的诗风并未消失,诗人提出“尚质抑yin,著诚去伪”的观点,是有较大的现实意义的。

    但是,在诗的内容与形式的关系上,诗人又比较偏激了些,他强调诗的思想内容的重要,对艺术形式却显得不太重视。他的讽喻诗,如《秦中吟》、《新乐府》,目的是“唯歌生民病”,他满足“篇篇无空文”,至于形式技巧,则“非求宫律高,不务文字奇”,只求能表达主张就可以了。同样,诗人带着这种比较偏激的标准去衡量自晋、宋以来一直到杜甫的诗歌。由于过分地强调内容,他要求一切诗中都有讽喻,于是,像“余霞散成绮”这类清丽,华美的佳句也因“不知其所讽焉”,而被否定了。甚至,在他这条标准衡量下,连李白,杜甫的诗也不算什么了。“诗之豪者,世称李杜。李之作,才矣奇矣,人不逮矣,索其风雅此兴,十无一焉。杜诗最多,可传者千余首,至于贯穿今古,覙缕格律,尽仁尽善,又过于李。然撮其《新安吏》、《石壕吏》、《潼关吏》、《塞芦子》、《留花门》之章,‘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之句,亦不过三、四十首。杜尚如此,况不逮杜者乎。”这个评价确乎有点过分了。刘勰《文

心雕龙·情采》篇中,对文与质有过精僻的论述:“夫水性虚而沦漪结,木体实而花萼振,文附质也;虎豹无文,则鞹同犬羊;犀兕有皮,而色资丹漆,质待文也。”白居易却忽视了这一点,他过分强调了“质”,在一定程度上把“质”同“文”对立了起来,凡是有“质”的,都是好诗,反之,讲究“文”的,都应去之。当他要求诗为时为事而作时,诗只是成了“补察时政”的手段,他忘记了“根情、苗言、华声、实义”,忘记了思想内容必须通过生动的形象自然地流露,而不是直露,生硬地说教。从诗人的创作实践中也可看出,这种观点妨碍了他的一些作品艺术质量的提高。固然,他的讽谕诗不少写得明快尖锐,深刻动人,而且由于他的质朴、通俗,对他诗歌的广泛传播起了很大的作用。但是,另—方面,由于诗人过分追求诗的政治讽刺内容,把写诗当作他作谏官时“难于指言者,辄咏歌之,欲稍稍递进闻以上”的辅助方法,因而使他的一些讽谕诗太直太露,缺少诗味,有些概念化、抽象化,影响了艺术感染力。也许,这便是人们更爱他的《长恨歌》、《琵琶行》以及一些杂律诗的缘故吧。

    白居易重质轻文的观点,对晚唐现实主义诗人也起了一定的不利影响。晚唐现实主义诗人直接继承了白居易新乐府运动的传统,写了大量有份量的讽喻诗,但大多数作品总使人觉得“质”多了些,“文”少了些,比较浅、直。难怪有人批评晚唐现实主义诗人代表之一杜荀鹤是“诗三百首,唯一联而已”。三百首诗,仅一联佳句,恐是夸张、刻薄了一些,但也反映了他们忽视了文采与技巧的一面。

    不可否认,白居易的诗论对后来的现实主义诗歌写作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他的诗风,有力地影响了当代与后代的诗人,使现实主义诗歌的优良传统发扬光大,白居易在中国文学史上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功绩。但是,应该看到,他的诗论并非十全十美,也有一些缺陷与局限性,我们应本着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进行分析、研究,指出它的得失,加以批判吸收,这才是我们继承古代文化遗产的正确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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